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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承诺两年后原价回购 到底靠不靠谱

来源: 新快报 作者: 2014-06-24 1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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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后若出房产证,则难回购

  在开发商承诺回购的背后,对买家而言也存在相应的风险。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买卖双方解除购房合同的前提是该套房产尚未归入买方名下,也就是说房子尚未出房产证。根据日出观山销售人员的介绍,这一批房源预计明年6月底交楼,根据规定,将在交楼后2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房产证,也就是说买家能否退房还要看当时房产证是否已经办理。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映峰分析,如果协议期满后,房源已经具备房产证,此套房产要重新回归发展商名下,只能通过二手交易,届时,由于房产证未过五年,又将产生一大笔的交易费,这笔费用谁来支付?同时,发展商是否具备购房名额也是一个问题。“如果如销售人员所言在明年6月底交楼,意味着在退房时还将可能因房屋已经交付使用而产生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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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揭购房买家选择“回购”,将损失10多万利息

  如果退房成功,那么买家将损失买入房产时所预缴的契税费。不仅如此,对于按揭购房的买家而言,还将白白损失两年期间交给银行的按揭利息。以楼盘最低一套200万元总额的房产为例,首付三成,按揭20年,每年需要支付的利息为55000多元,两年期间支付的利息就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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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购房资格买家所签订购房协议无效

  对于无购房资格的买家,律师杨映峰表示,由于买家本身不具备购房资格,所签订的一系列关于购房的协议严格来说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如果在两年期间,卖方突然反口不允许更名,买家很可能吃哑巴亏。杨映峰还表示,买家具体将面临的风险要视协议的具体内容而定,如果是无条件回购那么双方的退房操作不存在太大的问题。但是如果有附加条件,或者协议内容上注明“买家可申请退房”,那么,买家实质上仍然受到开发商的牵制。

 

  

关键词:开发商,原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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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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