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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化解医患矛盾 辛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来源: 辛集发布  作者:辛集市卫健局
2019-10-15 11: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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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生活中,各种医疗纠纷问题时常发生轻则造成口角摩擦影响医患关系重则演变为“医闹”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发生矛盾纠纷后,关键在于以什么样的方式有效化解,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越发渴望有一个相对中立的第三方组织协调处理矛盾纠纷,从而保证调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别担心,辛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免费帮忙化解医疗纠纷。

  为贯彻落实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时有效地预防化解和规范处置医患矛盾纠纷、节约医患纠纷解决的社会成本,2019年9月,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联合成立了辛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医调委现有专职调解员3人,设有调解室、档案室、办公室等业务用房,配备了监控设施,聘用市级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副高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124名组建“医调委专家库”,聘请了市疑难纠纷调解专家和专职律师。

  医调委办公地点:辛集市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楼东侧(束鹿大街中段)。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办公电话:0311-83255618。

  医调委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开展医患纠纷排查、预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2、受理和调解医患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3、提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咨询服务;4、分析医患纠纷发生规律,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报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提出对策、建议;5、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医学知识。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按相关规定缴纳鉴定费用)。

  工作模式为:市相关部门引导、医疗机构转送和来访的医患纠纷,经“医调委”核实,受理后进入调解程序——对双方进行法律宣传,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依法依规进行免费调解。调解成功的医患纠纷,签订协议;调解不成功时,引导医患双方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依据法院裁定进行赔偿。

  目前,医调委调解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已受理医患纠纷2起,全市4所市直医院、15所乡镇卫生院、22所民营厂企医院全部参加医疗责任保险,90%以上的村卫生室及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参保。

  调解消除“医患结”,为医调委点赞,也希望大家遇到问题时能够互相理解化干戈为玉帛。

关键词:责任编辑:李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