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4月3日晚上,位伯镇一村民温某某在微信群里散发不实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温某某因对市法院多年前办理的案件心存不满,在网络上发布了对辛集市工作人员的侮辱性言论。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执法权威,辛集市公安局立即安排警力对此事件展开调查,迅速找到了不实言论发布者温某某,并有手机实物物证、检查笔录及照片、电子证据、嫌疑人供述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温某某进行行政拘留。
(同期声位伯镇村民温某某)
“4月3日,我在网络上散布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他人进行了辱骂和人身攻击,给当事人造成了伤害,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坏的影响。现在我很后悔,自愿接受法律的制裁。在此,我也呼吁大家,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反映问题,做一个好公民!”
辛集公安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煽动闹事、辱骂攻击的种种不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危害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