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10月17日,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安全新闻媒体发布会。发布会通报了辛集市食品生产领域、食品经营领域以及食品抽检工作开展情况,并由有关负责同志针对媒体记者围绕食品安全热点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发布会由辛集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满建顺主持。
食品生产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旭坡:
辛集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83家,涉及面粉、食用植物油、糕点、肉制品、豆制品、饮料、调味品、酒、炒货、罐头、食品添加剂等11个品种。食品加工小作坊83家,涉及面粉加工、糕点、食用植物油、熟肉制品等。
2019年以来我们做的主要工作:
为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们年初与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签订了《食品加工安全承诺书》,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人员,通过各分局监管人员的努力,现已全部完成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加工要求的2家企业责令停产整顿。
为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行,年初制定了辛集市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方案,截至目前对我市15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工作,多数企业体系运转情况良好,对存在问题的两家企业进行了行政约谈。
开展食品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饮料整治、粉丝粉条、面制品、桶装水整治、肉制品整治、植物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47余人次,打击非法生产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食品生产违法案件9起,罚没35.78万元。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几项工作,一是在去年进行风险监测的基础上,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一次监督抽查;二是对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到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高质量完成第四季度的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经营领域开展情况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建忠: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民群众对食用农产品需求的数量和质量也在不断上升,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农作物农药残留以及一些诸如猪肉“瘦肉精”、“甲醛菜”等事件的发生,更是让广大消费者风声鹤唳。为了保障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年,我局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采取了源头管控、规范流通、末端防护等具体工作措施,所谓“源头管控”就是对农产批发环节进行全面管控,对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把关,对每一宗上市的食用农产品,都严格审查来源、产地及农业部门核发的农产品准出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对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全面保障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流通”就是对食用农产品的经销商进行规范化管理,从经营者资质到进货查验、从库房存放到场所卫生、从设备设施维护到从业人员管理等等都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工作的针对性,我局在此方面专门抽调6名执法人员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小分队,对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常态化监管,堵塞各种食品安全漏洞。“末端防护”,就是对商场超市、便民市场、农产品专卖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卫生防护管控。防止食用农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交叉污染,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消费。今年我们在此方面采取人性化执法的方式,专门为市场经营者购置了服装、口罩、帽子等卫生防护用具,食品卫生状况得到了明显改观。广大经营户也因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些简单、易行、方便、可靠的卫生防护方法和措施,使得我市居民身边的食品经营环境焕然一新,截至目前,已发放卫生防护用服装、口罩、帽子1000余套。同时,我们对全市商场、超市的食品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在食用农产品经营方面,该加护罩的加护罩,该加包装的加包装,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同时,为了便于群众监督,我们在全市各便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设置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希望广大消费积极参与到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共同来维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方净土。为了提高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的科技化含量,下一步,我局计划为部分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配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并对人员进行培训,为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再增加一道防护屏障。
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也是每一个家庭的期望,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切实保障孩子的饮食安全,健康成长,今年我们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加强。今年年初连续3次组织召开了校园食堂食品安综合整治大会,市区一分局还组织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小餐桌在辛集市第一中学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培训现场会。4月3日以来,联合市检察院、教育局、卫生局对全市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食品安全快检车进校园活动实现了常态化。截至目前已检查学校(幼儿园)12所,组织食品安全业务知识考试12场次,参加考试人员150余人次,考试及格率达到90%以上。按今年的工作计划,我们将在全市建有食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推广“网络厨房”的创建,届时广大家长朋友可以通过手机,实时观察到自家孩子在学校的就餐安全状况。敬请广大家长引起关注。
食品抽检工作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磊:
截至9月25日,共完成省级常规抽检检测82批,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酒类、水果制品、蛋制晶、糕点等9个食品大类。发现不合格食品16个,其中实物不合格4个,标签不合格12个,已由相关承办单位核查处置;发现问题食品5个,调查处置完成5个。本级抽检619批,涉及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饮料、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冷冻食品、糕点、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4个食品大类。发现不合格食品10个,调查处置完成5个,其余正在调查办理中。
记者提问环节
“网络厨房”是指什么?如何使用?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建忠:
广大民众可关注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点击“网络厨房”模块即可进入我们的“网络厨房”平台。
孩子们的健康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对于孩子的饮食安全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我们的广大家长朋友不要为孩子购买无证流动摊贩出售的食品,不要购买“三无”食品,留意食品保质期。多喝白开水、少喝饮料,少吃油炸,罐头、腌制、烧烤等高油、高糖、高盐类食品。要教育孩子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或中毒事故的发生,要选证照齐全、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小餐桌”托管孩子,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饮食安全。
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好多看不懂标签内容,有的不重视标签表述,请问如何正确认识和解读食品标签?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旭坡: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八条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第六十九条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国标7718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储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代号。营养标签、质量等级等。还有需要注意,用转基因原料加工的要标示,常见的就是大豆、棉籽等。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抽检工作在校园食品安全方面是怎么做的呢?
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何磊:
一是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抽检,今年以来,共对清河湾、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六小、一幼等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抽检9批次,涉及饼干、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糕点、方便食品(辣条)、冷冻饮品六大类,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二是对校园食堂进行了抽检。截至目前,对市一中、职教中心、鹿城学校、一幼、清河湾幼儿园、聪明树幼儿园育才中学等校园食堂的食用农产品、面粉、大米、调料、罐头、发酵面制品等抽检48批次,下一步会进一步扩大抽检覆盖面,到乡镇学校食堂组织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