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组检查商家是否存在售卖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及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针对疫情期间出现的部分商家售卖假冒伪劣防护用品、哄抬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等问题,为维护群众利益,回应社会关切,维持市场秩序,2月2日上午,辛集市市场监管局抽调稽查局、各分局人员40余人组成专项行动组,对市内部分商家进行了突击检查。
凌晨,市民们还在甜美的睡梦中,专项行动组人员已经全副武装,悄悄集结,列队待命。6点50分,各行动小组出动,按照预先方案,开展突击检查。四个行动小组分别来到消费者投诉较多的重点商家、各大批发店,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存在经营三无产品、售卖假冒伪劣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相关用品以及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四个多小时后,各行动小组陆续完成检查工作。此次突击检查,极大地震慑了不法商家,为疫情防控工作和群众健康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待厘清违法行为后,辛集市市场监管局将第一时间公布处理结果。
此前,为引导广大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辛集市市场监管局曾公布两起违法典型案例:
1、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对辛集市德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小士庄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冠桦牌KN90”口罩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并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610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1月27日,辛集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辛集市阳光副食百货商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商店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产品注册证号: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640367号,属二类医疗器械,但该商店无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店涉嫌未经备案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在此,辛集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辛集市2月1日发布了《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通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最高奖金10万元。辛集市场监管局接报后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