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召开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工作启动新闻发布会。记者李亮亮 摄
长城网辛集讯(记者李亮亮)记者从6月19日召开的辛集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首届辛集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工作将启动。
发布会上,辛集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对市政府质量奖具体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群众关心的“我市政府质量奖设立的背景、意义”、“评选的对象和范围”、“如何培育企业争创市政府质量奖”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
据了解,设立政府质量奖是辛集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的重要举措。辛集市政府质量奖是辛集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组织奖授予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单位;个人奖授予在质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奖项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牌,市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杯,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