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大学生征兵转型发展,奋力开创辛集市新时代大学生征兵新局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河北省征兵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扛起主体责任,将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在筹划部署、制定政策、搞好保障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凝聚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保障上给予全力支持。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大学生征兵工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主动配合。
2、提高宣传质效
要广泛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媒介载体,在主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宣传大学生征兵政策规定。结合人才市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开设征兵平台,发布征兵信息。建立市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人三级承包责任制,把征兵宣传教育纳入包乡(村)干部工作职责,定期通报讲评,确保征兵宣传深入扎实。
3、健全鼓励政策
(1)建立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补助机制。在辛集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12000元、专科毕业生为10000元。补助金由辛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发放第一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时一次性发放到位。
(2)给予返辛应征大学生经济补助。入学前户籍在辛集市、在辛集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在征兵期间(以市征兵办确定时间为准),被市人民武装部确定为预征对象的,由市人武部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报销1次往返路费,并给予每人300元的生活补贴。
4、完善优待政策
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渠道。根据全市每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协调有关市直单位和各乡镇,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人数的10%。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5、强化服务保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化征集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学生少跑腿。
要大力弘扬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落实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退役大学生士兵安置、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送喜报等工作,主动帮助解决大学生士兵家庭实际困难,将暖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来源:辛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