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有序恢复窗口办理车驾管及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
公 告
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分区分级管控要求,我大队决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有序恢复人工窗口办理业务(包括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安检机构)。
一、总体原则
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线上办理”和“人工窗口预约办理”2种方式办理车驾管业务。原则上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的车驾管业务,人工窗口暂不受理。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选择“网上办”,减少窗口人员聚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互联网线上办理业务
互联网线上办理业务共26项,其中,机动车业务15项、驾驶证业务9项、违法处理业务2项。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或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相关业务,邮政寄达。
三、人工窗口预约办理业务(共14项)
1、机动车业务10项:
(1)注册登记
(2)转移登记
(3)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4)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5)变更登记
(6)机动车电子化转籍
(7)补换领号牌(单位小型车号牌和所有大型车号牌)
(8)使用性质租赁车辆业务
(9)互联网单位用户注册
(10)核发机动车年度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上线检验)
2、驾驶人业务4项:
(1)驾驶证转入
(2)驾驶证降级
(3)满分学习(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预约)
(4)审验教育(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预约)
3、预约方式。
通过“辛集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中的车驾管业务预约程序办理。按照属地化原则,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就近在本行政辖区内预约办理车驾管业务,不允许跨区预约办理,避免人员流动。为减少群众聚集和等候时间,以小时为单位限定预约数量。经办人凭网上预约记录的身份证原件到所在行政属地内车管所办理,跨属地管辖区域预约或无预约记录的不予受理。
四、开通应急业务绿色通道
车管所为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运输疫情防控物资、民生保障物资,城市运转物资的车辆和驾驶人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
五、办理业务注意事项
1、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办理业务人员在进出大厅时,需扫描“出行登记码”、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场所办理业务。办理业务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应遵循“一事一人”的办理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
3、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顺序依次办理业务,排队等候必须间隔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立即从出口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4、保持业务大厅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和其他垃圾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