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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并非法外之地 造谣必受法律严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孟雄飞
2018-12-28 12: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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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辛集讯(记者孟雄飞)12月23日晚,辛集某乡镇一村民在微信群内发表不当言论,乡村两级领导了解情况后,对其进行了思想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十分后悔,并主动在微信群内进行了公开道歉。辛集市网信办提醒大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理性发言,不要认为有了互联网的“虚拟保护”,就可以发布不当言论或恶意造谣。任何网络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

  我国并不存在“网信局”这样一个部门。我国国家网信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中央网信办”或“国家网信办”;在地方上,网信部门也被称为网信办,如“辛集市网信办”。记者经过在国家网信办官网上“办公室公布”“政策法规”等栏目中检索,并没有找到“将追责‘庆祝圣诞’”的相关信息。

  12月24日下午,“云南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博对上述网传消息进行辟谣:“请广大网友注意:若有相关工作通知,国家网信办仅会通过官网和官方账号对外发布,不会通过微信群发!”所以,所谓“网信局将追责‘庆祝圣诞’”的网传消息是假的。

  如今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民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张扬个性、宣泄情绪、表达意见建议。但是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要尊重事实、尊重他人、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面对网络不良信息,我们应当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情绪发泄,多一些较真拷问,少一些盲目转发。只有积极参与辟谣的人越来越多,阻挡网络谣言传播的防火墙才会越来越牢固。

关键词:辛集,网络安全责任编辑:孟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