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公告》要求,辛集市所有经营商户(依照相关规定暂停营业的除外)要按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进入人员(员工、顾客)测体温、戴口罩制度,按要求做好消毒、清洁、通风等工作,做好各项防护措施,严禁不佩戴口罩者进入经营场所,对拒不执行的商家,按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从重从严惩处,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同时,《公告》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对进店购买发热、退烧药品、物品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实行日报告制度。经营单位或群众发现购买发热、退烧药品、物品而未实名登记的,请立刻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