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扎实有效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日前,辛集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辛集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社会救助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具体如下: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5160元;
2、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保障标准为从每年6120元提高到6720元;
3、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保障标准为从每年8040元提高到8820元;
4、特困人员照料全护理补贴标准为从每月350元提高到360元;
5、特困人员照料半护理补贴标准从每月175元提高到180元;
6、特困人员照料全自理补贴标准为每月90元
截至目前,辛集市享受农村低保的有3504户,5560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038户,2062人。据了解,新的保障标准自2020年4月起开始执行。
此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是辛集市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