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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战“疫” 防疫动态】辛集建筑工地未达四项标准一律不得复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亮亮
2020-02-14 12: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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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辛集讯(记者 李亮亮)为贯彻落实辛集市关于坚持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促进的安排部署,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春季开(复)工前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全市建筑工地要按照“四个凡是原则”:即凡是合同未进行规范的工地一律不得开(复)工;凡是“双账制”平台未建立、未百分百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和存在欠薪上访隐患的工地一律不得开(复)工;凡是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扬尘治理未按“刚性六十条”要求落实的工地的一律不得开(复)工;凡是不能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坚决不得开(复)工。坚决确保全市所有建筑工地验收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

  一、调整规范施工、用工(劳务)合同

  结合房地产、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在开(复)工前对施工总包、劳务合同进行规范完善,签订补充协议。凡总包、劳务合同未明晰、补充协议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二、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要逐企业、逐工地建立健全“两帐制”平台(建筑工人实名制、工资发放专户分账制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单位要对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监管,杜绝建设单位将农民工工资连同其他工程款阶段性发放、农民工工资被截留或发放不到位等情况反复出现。春季开(复)工前,所有建筑工地全部建立建筑工人 “两帐制”制管理平台并与住建局联网运行。凡是平台建立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三、农民工欠薪案件动态清零

  所有建筑工地逐案与涉及的纠纷方签订化解协议和息诉罢访承诺书。化解协议和息诉罢访承诺书报建工处备案销号,凡未签订化解协议和息诉罢访承诺书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四、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

  项目复工前成立疫情联控联防机构,制定防控方案;项目开(复)工前要设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每日对全体留守人员、上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于“六类人员”要求其疫情结束后方可返岗;提前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灭菌,开(复)工后每日不少于两次对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等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灭菌,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每日应多次消杀。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开(复)工前准备充足的防疫防护用品,并设专人发放并监督使用。凡措施未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五、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开(复)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现场从业人员和现场各种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施工工序和重点施工环节,切实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地。

  六、对停工现场抑尘情况进行巡检回头看

  针对春季多风实际情况,逐工地、逐项目对停工前采取的土方、垃圾、物料堆放苫盖等抑尘措施进行巡检,对损坏的密目网、土工布等要及时更新、更换、固定。按照省、市大气办和市领导提出的争创省级文明工地要求,结合春节前已征求意见的扬尘治理六十条刚性要求,做到责任、制度、人员、经费、机械、物资六个落实到位。

  七、扬尘管控第三方服务试点建设

  本着“专业化服务、精细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推行扬尘管控第三方服务试行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第三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另据了解,为有效应对疫情,市住建局自2月13日起对辛集市建材市场内道路进行封闭管理,要求商户减少营业时间和从业人员,通过电话、网络和送货上门方式经营。同时,对外地进入市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查,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登记。

关键词:辛集责任编辑:李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