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辛集讯(实习记者孟雄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暑,有序清理、规范整治城市广告牌匾,提升城市市容环境质量和管理水平,辛集市发布《辛集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整治违规广告牌匾的通告》,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城市市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市建成区内开展拆除违规广告牌匾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法拆除城市建成区内占用公共资源(道路两侧、绿地、灯杆、道路隔离带等)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
二、依法拆除移动广告牌、一店多牌、门窗贴字及未经审批的广告牌匾。
三、依法拆除城市建成区内违法设置的大型电子显示屏。
四、依法拆除城市建成区内的墙体立面广告。
2018年12月10日前由设置单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强制执行。对妨碍阻扰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辛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