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新规定:双方须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
原标题:河北:5月1日起医患双方须签不收不送红包协议书 长城网3月27日讯(吕晓红)记者27日从河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自5月1日起,全省医疗机构和患者必须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协议书》明确,医务人员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患者及其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同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 河北省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按要求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住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此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针对所辖医疗机构设立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各医疗机构也应在《协议书》上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协议书》由各医疗机构报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自行印制。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置于每份病案末尾,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
关键词:医患,红包,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