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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竟难上楼:物业费“捆绑”电梯卡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 2014-06-09 10: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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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友谊北大街的丽都河畔小区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电梯卡进行“捆绑”,没交物业费的业主不能使用电梯卡,只能爬楼梯回家。小区业主认为物业此举不合理,物业表示,小区里已经有1000多户交纳了物业费,没有交的只是一小部分。6月3日上午,本报记者对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同时也咨询了相关方面的专家和律师。

    业主:不交物业费不能用电梯

    家住该小区4号楼的李先生说,电梯卡是从2013年12月份开始投入使用的,当时物业并未征求业主同意便在电梯内安装了电梯卡。从今年5月31日傍晚开始,没交物业费的业主发现,自己的电梯卡突然不能使用了。“物业说需要对电梯卡进行升级才能使用,但是没有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给升级电梯卡。从5月31日到6月2日,我们眼看着电梯但不能用,只能爬几十层的楼才能回家。”

    家住19号楼的樊先生表示,一些老人腿脚不方便,孩子需要上学,特别不方便。“6月2日,小区业主经过维权,物业最后同意让这些电梯卡再使用一个星期,可是一个星期后我们该怎么办啊?”李先生认为,这种将电梯卡和物业费捆绑的行为,是在要挟业主交物业费,非常的不合理。

    为何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呢?19号楼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很多问题是他们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小区饮用水是井水,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还经常停电,地下车库也不能用。”张先生认为,“新建的住宅物业交付时,未达到配置使用的标准,物业服务费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设置电梯卡是为了安全

    6月3日14时许,记者找到了负责该小区的河北诺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高女士介绍,当初设立电梯卡是为了小区安全,每个业主的电梯卡只能进入入住的楼层,在设电梯卡时,也经过了业主的同意。

    至于小区内物业费的交纳情况,高女士称,小区里已经有1000多户交纳了物业费,没有交的只是一小部分,“不交物业费电梯卡不能升级使用,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至于业主反映的相关设施不能使用的情况,高女士表示这是地产商交房晚所遗留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地产商没有对业主进行相应的赔偿。

    专家:物业费捆绑电梯卡不合法

    针对丽都河畔小区物业对物业费和电梯卡进行“捆绑”一事,记者采访了石家庄物业协会的秘书长刘明。刘明认为,业主不按时交物业费是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而物业采取的这种不交物业费电梯卡就不给升级的措施,也不值得提倡。解决物业和业主存在的矛盾应该采取一种比较和谐的方法。

    河北来仪律师事务所的刘运丽律师和刘占雷律师表示,物业费和电梯服务捆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两位律师认为,物业公司以暂停电梯服务为要挟,侵害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正常使用;另外,物业和业主之间是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关于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物业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追缴,但是不能以电梯使用作为交换条件,物业公司此举已涉嫌侵权。对于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不应该用这种手段来约束,而是应该采取诉讼等合法的手段解决。

    相关链接

    记者发现,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不交物业费电梯不能使用的情况并不是个案。2013年沈阳市铁西区的某小区、哈尔滨的某些小区等等很多地区都曾存在将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的事情。据2013年6月28日《华晨商报》报道,沈阳市房产局物业处的相关人士称,物业无权擅自安装电梯卡等设备,物业费捆绑电梯卡的行为将面临5—20万罚款处罚。

关键词:居民,上楼,物业费,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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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社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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